南都禮服記者 張國棟
  2011年12月26日,江西省景德鎮樂平市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2004年以來發生的十餘名女性被侵害、4起命當鋪案成功告破,真凶是樂平市中店村村民方林崽。
  今年10月30日,方林崽在景德鎮中院出庭受審,對指控他的多宗犯罪均供認不諱。同時,對未被指控的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及另一商務中心女子郝強被殺案,亦坦承是自己乾的,並質問司法機關“你們為什麼不查”?
  這宗發生在2000年、編號為“5·24”的案件,在7年前已“塵房屋二胎埃落定”———與方同村的4個村民被判死緩(當時另有一人在逃),目前仍在景德鎮的監獄中服刑。
  方自稱該案系其所為,讓已經喊冤十來年的這4個村民及其家人看到一線希望,但司法seo機關尚未啟動複查。
  據村民介紹,2012年4月21日,方林崽對中店村村民鄒蘭蘭和黃彩華說:“綠寶超市的老闆是我殺的”。今年10月30日庭審時,方林崽再次自稱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系其所為,並問法庭為何不去調查?審判長回應稱,公安和檢方已經做過筆錄,查過了,“沒有這個事”。
  冒出“真凶”
  2011年12月4日深夜,樂平市一名三輪車女司機被劫持,讓丈夫送1萬元贖金。在送了8500元、該女子安全脫身後,其丈夫報警,47歲的中店村村民方林崽被抓獲。
  警方事後的深入調查發現,方林崽是多宗強姦殺人案的真凶。更令村民意外的是,他還可能是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及同行女子郝強被殺案的真凶。
  方林崽第一次向中店村民表明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系其所為,是在2012年4月21日。據中店村村民鄒蘭蘭向南都記者介紹,當日上午11點左右,她見到方林崽被幾個便衣人員帶著,在樂平贛東北大市場出現。方看見她時,從肩膀處拿手指勾,示意她過去,她走到離方兩米遠的位置時,方掉頭對她和另一村民黃彩華說:“綠寶超市的老闆是我殺的”,但剛說完,方就被警察捂住嘴帶走。村民黃彩華在對律師所做的筆錄中確認也聽到上述內容。
  今年10月30日在景德鎮中院的庭審中,方林崽再次自稱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系其所為。據參與庭審的上海律師薛榮民向南都記者介紹,在當日上午關於民事賠償部分的審理中,他作為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出庭,庭審開始時,方林崽即向法庭稱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系其所為。他還就此向方林崽詢問,方同樣承認,並問法庭為何不去調查。
  指定為方林崽提供法律援助的江西律師夏鬆鬆也向南都記者確認了上述內容。但他稱,因他屬於政府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方林崽對他並不信任,很多細節並不願意對他講。
  一審死刑
  方林崽所說的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發生地點位於樂平市郊一處被稱做“無天底”的濕地。
  2000年5月24日早上,有人在中店村的荒地中發現了當地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的屍體。兩天后,樂平市一戶人家的狗銜著一個紅色塑料袋回家,狗主人在袋中發現一隻手臂。經過警方檢驗認定,手臂的主人是與蔣澤才同行的失蹤女子郝強。
  此案在當地引起震動,但案件偵破一直陷入困頓。兩年後的2002年,當地媒體《樂平報》6月7日刊載題為《市公安局偵破兩起重大殺人搶劫輪姦案紀實》的報道稱,2002年春節前,當地警方在一次清網行動中發現,中店村一個叫程立和的人可能與此案有關。
  中店村5個村民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汪深兵因此進入警方的視線。2002年五六月間,除汪深兵外的4個村民被警方以涉嫌銷贓等名義抓捕。今年6月,汪深兵在南昌被樂平警方抓捕“歸案”。
  被抓的4個村民親屬起初以為不是什麼重罪,關幾天就會回來。但隨後他們在當地電視臺看到,自己的兒子卷入重罪。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4人於2002年6月19日被逮捕,罪名不再是銷贓,而是搶劫、強姦、殺人。
  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的判決稱,“當日23時許,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汪深兵在中店村‘無天底’田間小路上發現被害人蔣澤才、郝強時,上前索要錢財,被害人不從,爭執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蔣頭部,郝強見狀逃走,汪深兵追趕。其餘4人便各持凶器朝蔣頭部、身上亂砍,致使蔣當場死亡。”“隨即5人先後對郝強進行輪姦。為滅口,程髮根又找來繩子勒郝頸部,其餘4人按住郝,將郝勒死,後抬到附近樹林掩埋。為滅跡,次日中午,5人抽簽決定順序後依次持刀將郝碎屍,並將屍塊裝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處拋散。”
  2003年7月7日,景德鎮中級法院一審對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4人作出死刑判決。聽到死刑這兩個字,程立和的妻子當時就昏倒在法庭里,情緒激動的方春平父親跑到大街上,對著路人大喊大叫:大家來看啊,我兒子冤枉,被錯判死刑,司法不公。
  疑點重重
  該案進入司法程序之後,就幾經反覆。樂平市公安局在一份《說明》中也承認,本案“未提取到有價值的物證”。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樂平市檢察院曾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4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在起訴階段,對4人的指控包括兩起殺人案,除綠寶超市老闆外,還有發生於1999年在當地一座名為登高山上對一對男女的搶劫傷害,致男青年死亡,後來這一宗指控被剔除。
  一審宣判後4名被告人上訴,江西高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4人口供前後有明顯不一致之處,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重審後,景德鎮中院仍維持原判,4人接著上訴。2006年5月,江西高院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該案一、二審期間,幾名律師在辯護詞中就明確認為,該案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僅憑口供等證詞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應對4人作出無罪判決。
  黃志強父親稱,律師曾對其表示,該案要麼就是死刑,要麼就無罪釋放,沒有“第三條道路”可以走。但令他們意外的是,江西省高院的終審裁決卻是“第三條道路”———死緩。對於改判死緩,終審判決沒作具體解釋,只有“鑒於本案具體情況”幾個模糊的字眼。
  律師們所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中,4個村民中有幾人有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據。律師的辯護詞中稱,案發當天,程髮根在景德鎮買摩托車,有200元的定金收條佐證;而次日分屍時,他在景德鎮市區曙光路上的建設銀行存款,保留了單據。程立和當時在福建的晉江打工,其堂叔和兩個朋友可以證明。此外,如果根據判決書,案發次日警方勘查命案現場時,4名被告人就出現在離現場不到400米的樹林里分屍滅跡,情理不符。
  關於定案的證據方面,律師指稱,根據屍檢報告,被害人蔣澤才的創口都較規則地排布在頭部右側,且有7處鈍器傷,與4被告人所供述的亂刀砍死有很大出入。
  認定的對郝強分屍,除狗叼出的一條手臂外,4把凶器和其餘屍體均未找到。
  重燃希望
  獄中的4人不斷通過血書申訴、絕食抗議,家中的親人帶著徵集來的近800個紅手印不停上訪。2003年被判處死刑之後,4個村民的家人也每年會去一次北京,因為多次上訪,在敏感時刻他們曾被“軟禁”———關在樂平的賓館里。黃志強的父親曾被拘留15天。去年3月份,方春平的父親因為在西單稱要跳樓,被北京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抓捕,被判刑4個月。
  後來,黃志強從監獄里的報紙上看到一條消息,稱有幾位律師願意免費打官司,2011年,4個村民的家屬赴北京找到相關律師。
  自2011年以來,李和平律師為4個村民代理申訴奔走,併在廣州召開案件研討會。
  外界的聲援讓4個村民的家屬得到一些能量,但案件始終沒有鬆動的跡象。在死緩兩年的期限到後,4人的刑期改為無期徒刑,接著又先後改為有期徒刑18年至19年半左右。
  去年12月方林崽被抓、自稱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系其所為後,4個村民的家屬心裡又燃起希望。今年10月30日,方林崽案開庭時,4個村民的家人趕到景德鎮,希望能聽到方林崽的陳述,因該案涉強姦不公開審理未能如願。但他們還是通過律師的口中,獲知方林崽自稱殺害綠寶超市老闆的情況。
  11月5日,4個村民的家人趕到南昌市,向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省高院及省公安廳反映該情況。在江西省檢察院,接待者告訴他們,讓他們提供駁回死刑的死緩裁決,看材料才能決定。他們趕到江西省高院索取死緩裁決時,對方告訴他們,要找省公安廳。找到省公安廳,省公安廳也沒有留下他們的材料。他們表示要去公安部,對方答覆:要去就去。
  在樂平市公安局,記者提及該案時,政工科負責人說:“不是結案都已經過去十多年了嗎?”對於方林崽自稱殺了綠寶超市老闆一事警方是否會重新調查?這名負責人表示,沒有安排不接受採訪。在樂平市檢察院和法院,兩單位宣傳方面的負責人也以沒有權限為由,沒有接受採訪。
  據此前青島一家電視臺報道,負責此案的樂平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長向他們稱,因為此案早已結案,而且相關的偵辦人員已經調離了他們的工作崗位,目前無法回答家屬們對於此案的種種疑點。
  參與方林崽庭審的薛榮民律師介紹說,當方林崽自稱殺了綠寶超市老闆時,審判長回應稱,公安和檢方已經做過筆錄,查過了,“沒有這個事”。
  方林崽的被抓也讓已經失去自由11年的4個村民開始著急,黃志強的父親說,兒子每次通電話都催促他加快申訴的步伐,如果方林崽審判後被槍斃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啟動複查絕非易事,李和平律師介紹說,方林崽因綠寶超市老闆被殺案外別的案件被抓,公檢法把方作案的犯罪事實限定在一定範圍,律師很難介入方林崽案件的程序中,他們只能希望檢察機關進行法律監督,並通過外界呼籲引起高層重視。  (原標題:四人判死緩 服刑多年冒“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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